乙肝歧视是现代社会中大规模群体性歧视和人道主义灾难。因为有一亿多人可能被排除在社会的边缘,人格、生存、入学、就业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它的存在使乙肝患者及HBV携带者承受着非常大的心理压力,他们的身心备受摧残,往往难以融入正常生活和工作,经常会发生恐惧、焦虑、耻辱、抑郁、自卑等负性情绪,生活质量低。甚至由此引发恶性事件,也有人因为乙肝歧视而自杀。另外,公众对乙肝患者及HBV携带者的歧视也可能使乙肝患者及HBV携带者恐惧担心自己感染乙肝病毒的事实被公开,从而阻碍其对乙肝病毒的检测、咨询及治疗使乙肝病毒携带者及乙肝患者预防和治疗的依从性降低,不利于乙肝的预防和康复,也不利于我国的乙肝防控大局。
有研究对农村的调查报告显示:有一半左右的研究对象都不愿意接受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礼物、不愿意与其一起吃饭、不愿意与其握手拥抱,35.39%的研究对象不愿意与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交朋友。更普遍的乙肝歧视发生于婚恋方面,只有7.28%的研究对象愿意自己的孩子与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携带者结婚。因担心得不到理解和支持,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在婚前主动告知配偶的比例仅为29.56%,在婚后主动告知配偶的比例是60.38%。有超过1/3的研究对象乙肝歧视得分达到最高分10分,表明他们几乎不愿意与乙肝患者及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任何交往。
年龄对乙肝歧视程度有重要影响,严重乙肝歧视发生的可能性随年龄段的上升越来越高,58岁以上者发生严重乙肝歧视的可能性达到18-28岁者的2.369倍。乙肝歧视程度也受到研究对象受教育水平的影响。初中学历者与小学及以下学历者相比,乙肝歧视程度差别无统计学意义,而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严重乙肝歧视发生率大约为小学及以下学历者严重乙肝歧视发生率的67.2%。学历越高的人对乙肝患者及HBV携带者持正向态度的比例越高。综上所述,消除乙肝歧视应该从乙肝疾病知识认知、提高预防及医疗水平、法律和道德共同约束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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