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病友来咨询:我用乙肝抗病毒治疗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效果也不错,病情一直稳定,那是不是能停药了?乙肝抗病毒治疗方案主要包括以干扰素为基础的治疗,和以核苷类似物为基础的治疗,我们不妨从这两类治疗入手,来看乙肝抗病毒的停药标准。干扰素抗病毒的停药标准:普通干扰素,每周3次或隔日1次,皮下注射,一般疗程为6个月。如果有应答,为提高疗效亦可延长疗程至1年或更长。可根据患者的应答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及疗程。如治疗6个月仍无应答,则停药,可改用或联合其他抗病毒药物。至于满1年疗程是否要停药,这要根据HBsAg、HBeAg、HBV DNA等病毒复制指标的动态变化情况,如果预计延长疗程可获得更好疗效,则要适当延长疗程。
核苷类药物的停药标准:e抗原阳性的慢性乙肝患者,在达到DNA转阴、ALT复常、e抗原发生血清学转换后,要再经过至少3年巩固治疗方可考虑停药。e抗原阴性的慢乙肝患者,要等到表面抗原转阴且HBV DNA检测不到后,再巩固治疗1年才可停药,很少有患者能达到此标准。肝硬化患者,抗病毒治疗目标是延缓或降少肝功能失代偿和肝癌的发生。因需要较长期治疗,其停药标准尚不明确。过早停药的危害:乙肝治疗打的是持久战,通过长期抑制病毒,大部分患者可以避免病情的进展,抗病毒治疗期间要切记每3个月复查肝功能、HBV DNA、B超等指标,千万不要随便停药。过早停药,乙肝病毒有可能再次大量复制,使肝脏受到更严重的损伤,导致肝功能失代偿、肝纤维化、肝硬化甚至是肝癌的发生。
达到停药标准一定要停药吗?抗病毒疗程已经达到上面的标准了,是否就一定要停药了呢?达到停药标准,并非一定要停药。比如对于干扰素治疗的患者,满1年疗程后,判断继续用药是可能获得进一步疗效,如果预计延长疗程可获得更好疗效,则要适当延长疗程。对于核苷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如果治疗前是“大三阳”,如果不达到停药标准就停药,70%-80%的患者会复发;如果达到了停药标准再停药,复发率大约20%-30%。因此,对于核苷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即使达到了停药标准,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也建议延长疗程。如果选择停药,则停药后要密切随访,停药后一年内要每1-2个月复查,一旦病情复发要恢复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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